課程清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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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代碼 |
110-J-01B |
課程名稱 |
11014期甲級廢棄物處理技術員訓練(週末班)【確定3月27日開課,僅剩最後4個名額!請把握! |
主辦單位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保護人員訓練所 |
協辦單位 |
台灣大學嚴慶齡工業研究中心 |
承辦單位 |
台灣大學嚴慶齡工業研究中心 |
開課日期 |
3/27/2021 |
結束日期 |
5/9/2021 |
上課時間 |
週末班 上課時間星期六、星期日 9:10~18:00 |
上課地點 |
台大嚴慶齡中心研討室 |
課程主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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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簡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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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內容 |
甲級廢棄物處理技術人員訓練課程時數一覽表(104年9月1日起實施)
課程名稱及時數
1. 廢棄物管理概論 ● 3小時
2. 廢棄物回收與再利用概論 ● 6小時
3. 專業技術人員職掌與工作倫理 ●3 小時
4. 廢棄物與資源循環相關法規 ● 9小時
5. 廢棄物清理許可及申報實務 ● 9小時
6. 廢棄物產源特性及減廢 ● 6小時
7. 廢棄物採樣檢測及特性分析 ● 9小時
8. 廢棄物貯存清除技術 ● 6小時
9. 廢棄物理化生物處理技術 ● 6小時
10. 廢棄物熱處理技術 ● 6小時
11. 廢棄物最終處置技術 ● 6小時
12. 廢棄物資源化與再利用技術 ● 6小時
13. 廢棄物貯存清除設備操作維護管理 ● 6小時
14. 廢棄物處理設施操作維護及營運管理 ● 9小時
15. 作業安全衛生及緊急應變 ● 6小時
16. 廢棄物處理實廠觀摩 ● 4小時
17. 廢棄物管理資訊系統演練手冊 ● 3小時
總時數 103 小時
費 用 18,700元 |
師資介紹 |
台大環境工程研究所教授主持規劃 |
參加對象 |
一、訓練依據:「廢棄物清理法」及「環境保護專責及技術人員訓練管理辦法」。 二、參訓資格:摘錄自「環境保護專責及技術人員訓練管理辦法」(不符參 訓資格者,請勿報名,否則雖經測驗及格後,仍不予核發合格證書)。
級別 參訓學員應於參訓前具備下列資格之一(注意:應具備學、經歷後,始得參訓) 甲級廢棄物處理、清除技術人員訓練 環境保護專責及技術人員訓練管理辦法第6條:
一、 領有本國環境工程、化學工程、土木工程、衛生工程、電機工程、機械工程、水利工程、工業安全、工礦衛生、應用地質技師證書。
二、 領有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專科以上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專科以上學校之環境工程、環境科學、公害防治或環境保護相關學科、系副學士以上學位證書。
三、 領有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專科以上學校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專科以上學校之理、工、農、醫學科、系非屬前款之副學士以上學位證書。
四、 領有乙級廢棄物清理專業技術人員合格證書後,設置為乙級廢棄物清理專業技術人員滿2年或符合第1款至第3款規定。
註: (1) 符合第1款所列之本國環境工程技師、第2款規定者,可報名參加甲級環工類訓練課程,惟仍需參加所有科目之測驗。 (2) 依第4款資格參訓者,應由主管機關列管處所(具有廢棄物處理/清除許可證之機構或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設立之共同清除處理機構、廢棄物再利用機構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指定應設置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之事業)出具從事廢棄物處理/清除實務之工作經驗為限,非列管處所出具實務經驗不予採認;報名參加處理/清除訓練課程,應依設置類別參訓。 (3) 符合第4款規定者,可報名參加乙級升甲級訓練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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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費用 |
新台幣18700元 |
報名方式 |
線上報名完後,請至環訓所網站下載簡章檔案,環訓所網站: https://record.epa.gov.tw/eptiweb/Voucher/wFrmRecent.aspx?Type=B金簡章檔案最後兩頁,列印報名表一式二份
請於期限內完成報名及繳費手續(*名額有限額滿為止)。
要參加者,請先將報名表(正本2份並貼妥照片)、畢業證書影本(2份請於畢業證書正面空白處填寫姓名),另繳照片1張(製作學員證)。 以上報名資料,請掛號郵寄至台北市106基隆路三段130號 賴麗花小姐收。
※環保專責及技術人員訓練費用,自107年4月1日起實施費用(於開課前通知繳交):一般科費用NT$18,700元、環工科費用NT$16,600元 *支票或匯票抬頭請開立:「國立台灣大學嚴慶齡工業發展基金會合設工業研究中心」。 |
報名專線 |
02-33661363
轉分機 59145 |
承辦聯絡人及電子郵件 |
賴麗花 llai@tl.ntu.edu.tw |
注意事項 |
本中心課程內容僅供參考,如有變動將於網頁作更新修正,並保留開辦與否的權利(如梯次人數不足),每班期人數40名。
1.以書面報名資料送達至本中心,並完成繳費程序者為順序,額滿時直接順延至下一班期,毋須重新報名。
2、線上報名完成所顯示的課程費用,等承辦者重新彙整後,以電子郵件、掛號信件或傳真通知確定繳費金額及方式。
*若有任何問題請直接與承辦人(賴麗花)連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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